巴郡临江甘兴霸

胡搞瞎搞

又东风:

序:
(第一人称是作家渊)
我总是禁不住要回到以前住过的地方去,回到那些房屋和附近街面上去。比如说,在西六十几号街,就有一栋褐石楼房,战争刚开始那年,我在纽约的第一套公寓住房,就在那里。那是一个单间,塞满了该收到阁楼里去的家具,一张沙发和几把垫的鼓鼓的椅子,包的面子是那种令人发痒、使你联想起热天坐火车的红色平绒。墙上抹的尽是灰泥,颜色有点像嚼烂了之后吐出来的八毛钱一包的烟草。到处挂着日久发霉的地图。屋子里只有一扇窗,往外望去是一条防火梯:至少哪天着火了,我死不掉。
即使这样,只要我在口袋里一摸到这套公寓的房间钥匙,我的精神就来了;尽管气氛昏暗,这套公寓毕竟是我自己的地方,是第一次属于我自己的地方。天天和表哥待在一起并不是生意经。
我的书在那里,还有几筒没有削的铅笔,我觉得我要成为作家所需的一切全都在那里了。
那些日子里,我的脑子里似乎全都是郃的身影,喷泄而出的灵感似乎猛然与他关联在一起似的,久久不能平静,终于,我下笔了。
希望你没有介意。
郃是个漂亮的男人,俊美绝伦,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脸如艺术家的雕塑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就是隽永雅直,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咋舌。
他也做过这所旧楼房的住户:郃住的那套公寓在我下面一层;至于徐公明,他在德克拉赛克斯(the classics)大街开了一家酒吧间;他至今还在经营那家酒吧间。郃和我常常去个六七次,几乎都不是为了喝酒,几乎只是为打电话。在战时,私人电话都很少安装。
当然啰,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在上星期见到徐公明以前,我已经好几年没见过郃了。
这似乎并不出乎我的意料。郃是个放荡的人,他拜金、不屑于与一些贫穷的人打交道,而且脾气也不好,也只有在那些富豪面前他才愿意展现出温文尔雅的一面。他似乎并不忌讳,能在我面前信誓旦旦地说:“真是盼望着有那么一天,能跟个有钱人走了,就不用住在这个破烂地方了~除了你,这个鬼地方一个正常人都没有了!”有钱人这个称号似乎这辈子都不会与我沾上边,也许我是唯一那个他愿意直视的可怜穷人了。
可他本性不坏,我知道,除了他那些错误愚蠢的念头。
星期二下午晚些的时候,电话铃响,我听到那头说“我是徐公明”时,就知道一定是郃有消息了,他却什么都没说,只是以粗哑的声音中有一点激动。
我在十月的倾盆大雨中叫了辆出租车,一路上甚至想郃可能已经在那里了,我可以再见到他了。
谁知在酒吧里除了老板没有别人。徐公明的酒吧同德克拉赛克斯街上其他酒吧比起来是个更安静的去处。没有霓虹灯、电视机,没有喧哗,只有一盆盛开的风信子,郃说他最喜欢这种花,也只喜欢这种花,不知何时便被公明摆在这里了。
只要花一枯萎,就会立马换上新的。
他没有对我说任何话,只是指了指桌上一张被揉了很多次甚至快要烂掉的一张小纸片:赫然是几行字:
郃 Y.S. 
Tonight Ever Street
Brazil
“这是?”我有些吃惊,也很纳闷,“他怎么回去巴西那种鬼地方?!”
他摸着一片多花瓣,仿佛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他个子很高——至少比我高,身材也很健壮,肤色似乎常年被太阳晒,有着健康的小麦色。
“这是八个月前的消息了,我刚知道。”他纠结了很久,反复思量着要告诉我的话,终于,“你还记得那个叫袁绍的人吗?那位从中国来的先生。”
我记得他,好像是个非常有钱的设计师,我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四五年前他正从一个豪华的聚会中大摇大摆地出来,看那架势便是个来头不小的人。还是郃偷偷打听来告诉我的。
“知道,当年郃似乎很看中他的样子。那个袁绍可是个有钱人。”
“那也是五个月前的事了,五个月前他破产了。”
“与我何干?”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你不明白,郃跟了他一年了。现在袁绍破产了,郃也不知去了哪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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